1.材料准备
申请人准备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材料(包括附件1《科技成果转化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证书等),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批后,提交至科研处进行初审并备案。
2.提交科技大市场(若采用竞拍定价)
填写附件3《信息委托发布申请书》,通过初审后,将成果转化材料提交至科技大市场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挂牌,挂牌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每人每次限提交两项,每年集中受理两次,分别为6月15日和12月15日。
3.竞拍定价
意向企业通过科技大市场网站参与竞拍,原则上以最高出价者获得转化资格。
4.签订合同
与企业共同拟定技术合同,并出具律师函。合同经科研处审核后,由科研处统一盖章,合同一式五份。
5.打款交易
企业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打款,备注格式为“××老师××项目技术成果转让”。款项到账后,启动专利转让程序。
6.学校开具发票
学校根据成果转化项目开具发票,发票科目为“技术转让”,发票备注“××项目技术成果转让”。
7.办理专利转让
依据合同约定办理专利转让手续,并将《专利转让受理通知书》提交至科研处备案。
8.科技局备案
将技术合同扫描件、知识产权证书及专利转让受理通知书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至科技局完成备案。
9.备案表
以上步骤完成后,填写附件4《科技成果备案表》,科研处盖章备案。
10.流拍处理
为防止流拍,原则上须先至少找到一家意向单位再申请挂牌。若挂牌后流拍,则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转化。
11.挂牌金额要求
挂牌金额要符合市场规律,软件著作权挂牌金额不低于0.5万元,实用新型专利不低于1万元,发明专利不低于2.5万元。如意向企业认为挂牌价过高,可通过协议定价方式转让。
12.协议转让流程
若不通过竞拍方式定价,可采用协议定价方式转让
成果完成人及相关部门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专利成果进行价值评估,所出具的评估价格作为最低交易参考价。随后,成果完成人可基于该参考价与企业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协商结果须报请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科研处负责异议处理,问题消除后,进入到流程4。
注意:
只有专利转让受理(收到《专利转让受理通知书》)后,算合同交易完成,才可被认定。
科研处备案材料:盖章扫描后的《信息委托发布申请书》、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原件、学校财务的到账单、科技大市场的交易凭证、发票、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