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集结全省优质教育科研资源,加强有组织科研,精准对接吉林省“十五五”时期教育发展战略需求,充分发挥专家在教育科研管理和决策咨询中的重要作用,提升教育科学规划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凝聚全省教育科研力量服务教育强省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专家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辖直属单位、教科所从事教育科研及管理人员,部省直属学校、职业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行政领导、优秀教师、研究人员等;高校分管校领导及科研处、教务处、高教所、学科办、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院系负责人及学科负责人等
二、标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和教育科研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吉林省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科研、教研能力突出,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丰富的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社会声望和影响力。
3.学风正派,作风严谨,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无学术不端行为、违纪违法记录及其他不良信誉记录,能够认真履行专家职责,恪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截至2026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具备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参与专家库相关工作,包括规划编制咨询、课题评审、成果鉴定、调研指导、基地考评、政策制定及其他学术活动等,能够按时完成各项委托任务。
(二)专业要求
高等教育领域推荐专家以下条件需至少满足3项: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备条件);
2.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或主持过2项(含2项)以上省部级教育科研项目,并已通过结题验收;
3.获国家级教育科研、教学成果奖励,或获2项(含2项)以上省部级教育科研成果奖励;
4.学科带头人、省部级科研平台或省级教育科研基地负责人;
5.科研成果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采纳。
基础教育领域推荐专家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或主持过1项(含1项)以上省部级教育科研项目,并已通过结题验收;
3.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较强的实践指导能力,科研成效显著。
三、推荐遴选办法
1.推荐工作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单位审核推荐、省教科办组织评选、报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批准”的程序进行。
2.市(州)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所辖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教科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的组织推荐工作,长春市推荐限额为20人;吉林市推荐限额为10人;延边州、通化市推荐限额为8人;四平市、白城市、辽源市、松原市、白山市推荐限额为4人;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部省直属学校推荐限额为2人。部属高校推荐限额为5人;省属高校推荐限额为3人,其他单位及机构推荐限额为1人。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推荐工作采用网络申报方式进行,符合推荐标准的专家在“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网址:https://jykygl.jlipedu.cn:8085/)注册登录,已有帐号者直接登录填报。个人网上填报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至3月26日。
2.责任单位审核并提交材料。各市(州)教科办、各高校相关科研管理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并依据推荐限额,对审核通过的材料予以提交。本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逾期系统关闭。
注意:个人系统填报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至3月26日,个人提交后导出word版《推荐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tdkyc@163.com。